共同犯罪中止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9-08-10 17:14:15


  共同犯罪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共同犯罪中止的情形具体分为全部中止、部分中止和部分中止不成三个部分。其中全部中止是指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自动中止犯罪时,均成立中止犯。部分中止是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中止了犯罪行为;而部分中止不成是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了犯罪行为,但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仍然导致犯罪结果的,属于部分中止不成,下面就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共同犯罪中止的情形

  一、共同犯罪中止的情形

  1、全部中止: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自动中止犯罪时,均成立中止犯。

  2、部分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动停止犯罪,并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得逞或防止结果发生时,这部分共同犯罪人就是中止犯。其他没有自动中止意图与中止行为的共同犯罪人,是未遂犯或者预备犯。在实行阶段停顿的是未遂犯,在预备阶段停顿的是预备犯。

  例如,甲、乙共谋强奸丙,在甲、乙合力将丙打昏后,乙反悔劝说甲不要实施强奸,甲不听从,乙为制止甲的行为而将甲打死。则甲、乙是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乙是犯罪中止,甲是犯罪未遂

  3、部分中止不成:一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实施犯罪得逞或导致结果发生时。所有共同犯罪人均不成立中止犯,而适用“一人既遂,全体既遂”的规则,构成既遂。

  例如,甲教唆乙杀丙,乙前往丙家后甲又反悔,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丙家时,乙已将丙杀死。则甲、乙都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二、共同犯罪相关知识介绍

  (一)身份犯(此处指定罪身份,即真正身份犯):有特定身份才能成立正犯;没有特定身份不能成立正犯,但可成立共犯(帮助犯、教唆犯)。特殊身份是对正犯(包括直接正犯、间接正犯)的限定,而不是对共犯(帮助犯、教唆犯)的限定。

  例如,不具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甲教唆国家工作人员乙受贿。乙有特定身份,可成立的正犯;但甲无特定身份,,。这个层面上讲属于共犯。

  (二)共同犯罪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不作为共犯的形式包括:

  (1)不作为犯的共同正犯,即共犯人均为不作为。

  例如,丙落水,丙的父亲甲、丙的母亲乙能够救助,但共同商量,都故意不救助,导致丙死。甲、乙构成不作为的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