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犯“飞鸽”注册商标专用权自行车被查扣

发布时间:2019-08-29 20:56:15


&nbsp
&nbsp (记者阿都钦、兴安台记者王世淳、通讯员朱淑范) 日前,打假办人员投诉,称乌兰浩特市某自行车商行销售的“飞鸽”自行车侵犯其注册商标。接到投诉后,。

&nbsp 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销的自行车所使用的“白鸽FEI HONG及图标” 商标为未注册商标,与天津市飞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第35542号“飞鸽FLYING PIGEON及图标”的驰名商标相似。经厂方打假办人员认定,该商品不是天津飞鸽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nbsp 据当事人介绍,这家商行分别在2005年5月和2005年10月在天津市宝路华自行车厂购进60辆带有“FEI HONG”标识的自行车,分别以每辆160元、197元、202元不等的价格购入,并分别以每辆200元、240元不等的价格售出,截止查获时这个商行共售出27辆自行车。乌兰浩特市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尚未售出的33辆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行车依法予以扣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nbsp
&nbsp


&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