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会”商标遭抢注引发争议

发布时间:2021-05-13 15:17:15


&nbsp  全国127家温州商会欲联合保卫“温州商会”名号

&nbsp  今日早报 通讯员 王蓓 苏力 晓敏

&nbsp  本报驻温州记者 胡轶笛

&nbsp  早报讯 温州商人闻名全国乃至全世界,温州商会功不可没。拥有100余年历史,温州商会早已深入人心。但是,2月28日,国家商标局发布了“温州商会”商标初审公告, “温州商会”被温州苍南的一位居民申请注册。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将变成“私有”。

&nbsp  公告公布以来,全国各地温州商会都表示,任何个人或企业应权衡轻重,不能私自拥有这个商标。目前,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已准备联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nbsp  “温州商会”被申请“私有”

&nbsp  2003年9月,苍南县龙沙乡下宅村居民江绍选申请注册“温州商会”商标。注册类别为16类,使用范围为报纸、期刊、新闻刊物等。江绍选表示,自己的公司有杂志业务,因为做杂志一定会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所以就先注册商标,为今后经营做准备。江绍选说,“温州商会”蕴涵商机,这是一项智力投资,并非恶意抢注。

&nbsp  2月28日,国家商标局发布该商标的初审公告,如果3个月内没人出异议,5月28日,该商标将正式生效。如注册成功,各地温州商会将不能在报纸、期刊上使用“温州商会”的名号。

&nbsp  127家温州商会表示关注

&nbsp  “温州商会”被人抢注的消息一传出,温州市总商会和各地温州商会对此事均表示关注,希望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尽快联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积极出面干涉,将该商标进行统一注册、管理。

&、温州市总商会会长郑胜涛表示,“温州商会”如被个人注册,将使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享有盛誉的协会名称变为个人财产,弱化“温州商会”的品牌影响力。不过,目前抢注一事对商会的正常运作没有构成太大影响。

&nbsp  3个理由将成为异议依据

&nbsp  目前,温州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已委托浙南律师事务所,准备异议材料。全国各地温州商会也准备于近日联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nbsp  浙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庆春表示,考虑异议的初步依据主要有三:一、被异议商标系各地温州商会的通称,而被异议人并非某地的商会组织,如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使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协会通用名称变为个人财产,将会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使他们误以为被异议人与各地温州商会有某种特殊的关联关系。即使要将该名称作为商标申请,也只能由异议人作为申请人以集体商标的形式申请注册;二、被异议商标中的“温州”属于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名称,而“商会”属于通用名词,并非被异议人所独创;三、温州商会在几年前就出版了名为“温州商会”的内部刊物,只是一直没有注册商标。

&nbsp  新闻附件

&nbsp  清光绪二十七年,温州成立了第一个区域性商人组织——温州府商会,几经变迁后,于1990年9月成立温州市总商会,现已成立了25个直属行业商会,基层商会团体会员200多个。温州商会已成为一个品牌。10年来,全国各地已建立了127家温州商会,为温州的经济发展和商会成立地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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