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未注册 “川流不息”被复制

发布时间:2019-08-20 21:05:15


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家川菜店,却挂着十分相似的牌匾。日前,沈阳市沈河区川流不息美食坊的负责人来到报社投诉称,自家的店名被别人“傍”了,而自己却又无可奈何!

  投诉:“新店”开业老板竟不知情

  投诉人高先生告诉记者,从2003年开始,他所经营的川流不息美食坊便在鲁美学院附近开业。今年5月末,一位回头客告诉他,和平区新开了一家川菜店,也叫“川流不息”。他按照顾客提供的地址找了过去,在太原南街上果然找到了那家饭店,饭店牌匾与自己店的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横匾上还写着“明棠”两个小字。店里的店员告诉他这个店与鲁美的“川流不息”是“连锁店”。

  暗访:“新店”服务员确称是“连锁”

  6月4日上午,记者走进了位于太原南街的那家“川流不息美食坊”。记者询问一名女服务员这家店与鲁美和二经街的“川流不息”是什么关系时,对方表示是“连锁的”。记者在饭店外观察后发现,牌匾的相似程度与高先生投诉所称的基本一致。6月5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该店的负责人,他称之所以用“川流不息”的牌子,是他在上海看到有饭店使用,自己比较喜欢才采用的。而对于为何服务员自称是“连锁店”的问题,那位负责人称说这句话的员工已经被解雇了。

  工商:同名没问题,连锁是欺诈

  6月5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工商和平分局新华工商所的崔永智所长。崔所长称在太原南街新开的那家“川流不息美食坊”前身叫“明棠餐厅”,是有营业执照的,此前已经提出了改名为“明棠川流不息美食坊”的申请并得到了通过,因此虽然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没有更改过来,但是在半年内使用带有“川流不息”字样的牌匾是符合工商管理规定的。如果沈河的“川流不息”认为对方牌匾侵权,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对于店员对外宣称是“连锁经营”的行为,如果查实,那便是欺诈行为,将对其进行查处。

  6月12日,高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据他了解“明棠川流不息”向工商部门的核名申请已经撤销,如果对方仍不更换牌匾的话,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企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