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清查奥运商标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19-08-05 20:12:15


资讯(引自CCTV.com)

随着2008北京奥运会的一天天临近,越来越多的商家想借“奥运”招揽更多的生意。然而眼下一些商家,在未取得奥组委的授权下,擅自使用奥运文字、图案等标志进行牟利。为此,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奥运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清查。

这里是北京市丰台区众人众轻纺市场,在这家店铺,记者看到,在一些棉布上,印有福娃的英文字样、奥林匹克标志和形态各异的福娃图案。

记者看到,这些棉布上印染的奥林匹克标志已经被厂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更改和重新设计。这匹红色的棉布上,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的颜色中竟然出现了白色。棉布上福娃的形象,经过厂家设计师的自由发挥而呈现百态。这些棉布日前已被北京市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大红门工商所 副所长 赵天培:任何人未经授权,不能够把这个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业目的,本次执法行动我们查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棉布450米,目前已经依法予以暂扣。

据了解,目前奥运标志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属于明知故犯,但也有一些商家属于无意侵权。北京奥组委近日向工商部门举报,位于丰台区西四环南路一家餐厅的广告牌侵犯了奥运知识产权,工商执法人员随即赶往这家餐厅。

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商标科 刘宝权:在蜀留香餐馆的上方,有这个广告牌,牌上写的是,蜀留香预祝2008奥运会圆满成功,上面还有(北京2008)奥运会的会标。奥运会的会标和2008奥运字样,未经奥组委授权,任何人是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的。

对自身的侵权行为,这家餐厅的负责人感到十分惊讶。

北京某餐饮公司 高鹏飞经理:本来这件事情的发生,咱们的本意完全是出于好意,作为一个中国人来说,举办奥运会肯定(对)咱们(来说)是大喜,但是我们这样的行为无意中造成了一种商业侵权,我们很遗憾,我们也很惊讶。我们对这块的法律不是很懂,是个空白,所以说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工商部门提醒商家,“奥运”两个字属于专有名称,它和奥运会会徽、奥运吉祥物等其它标志一样,都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保护,任何人未经授权将它们用于商业目的,都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