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金商 回应“侵权事件”

发布时间:2019-08-03 12:56:15


中国商标注册网资讯(引自法制晚报)

  昨天,国内两大黄金企业——“中金黄金”和“国道黄金”就上周金币公司发布的所谓“贺岁金条侵权新闻”作出回应,并宣称将进行战略性合作,同时联合发出“公平竞争倡议书”。

  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黄金”)和北京国道黄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道黄金”)通过律师就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侵权申明”一事作出回应,并提出三点意见:

  首先,“上海金币”自己都承认商标注册申请至今2年多没有通过,从法律上讲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商标权,更无所谓侵权;其次,像“猪年贺岁”、“狗年贺岁”等这些词汇,属通用性词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要求,不会被批准用作商标;第三,“中金黄金”和“国道黄金”各自产品名称均不称之为“猪年贺岁”金条,更谈不上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