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克隆“LV”名包侵权案值2007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09 20:35:15


  未经“LV”注册商标老板许可,堂而皇之克隆世界名牌手提包共达4238只,侵权案值2007.275万元。我市这起假冒注册商标的大案,。
  
  据了解,自2004年2月起,被告人林某受聘担任安吉浙江某皮具有限公司箱包厂厂长,负责该公司的箱包生产。2004年11月至2005年6月,该公司在未经“LV”注册商标所有人法国路易威登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假冒“LV”手提包,并由林某负责组织实施生产。侦查认定,至案发,该皮具公司共生产了4238只假冒“LV”手提包,经浙江省涉案物品价格认证中心认证,在市场上同种型号、同等数量的“LV”真包的价值为人民币2007.275万元,居我市假冒注册商标涉案价值之首位。据了解,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