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也喝城市商标汤 “乐善之城”侨乡的名片

发布时间:2019-12-04 07:23:15


  前段时间,珠海抢先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幸福之城”的商标,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赞扬其“名副其实”者有之,批判其独霸“幸福帽子”的亦有之,五花八门的评论倒是在全国人民心中加深了对珠海的印象。喧嚣过后,相信很多人会知道珠海的商标和名片——幸福之城。

  笔者认为,珠海是否有服众的理由去戴“幸福之城”的帽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事实上已经成功拥有了十年开发和发展“幸福之城”的资源。毫无疑问,珠海将会围绕“幸福之城”大做文章,给珠海各行各业贴上“幸福”的标签,那么,十年后还有谁会怀疑珠海就是幸福之城?

  早在2006年大连注册“浪漫之都”商标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而这次珠海的注册行动则一石激起千层浪,表面上风起云涌、口沫横飞,暗地里笔者估计不少城市也在悄然无声地筹划着城市商标注册的事宜。因此,笔者大胆提议,江门也应该尽快注册一个城市商标。

  从小到大,笔者闻听过江门很多标签,如侨乡、葵乡、碉楼之乡、温泉之乡等等。这些标签大多只是在本地媒体中略有提及,或者在进出江门的省国道、高速公路边立起寥寥可数的大型广告牌,因此在外地人中知名度极低。笔者在读大学的时候,遇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同学,和他们谈起华侨、碉楼、陈皮等江门特色时,外地同学很多表示不知道有江门这个城市,更别提知晓江门的招牌了,这总是令笔者倍感失落。事实表明,关起门来自己给自己“贴牌”是行不通的,达不到宣传江门、推广侨乡的效果,也不能带动产业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模仿大连、珠海,走注册城市商标的道路可不妨一试。

  大连标榜“浪漫”,珠海贴上“幸福”,那么江门该如何准确定位呢?以笔者不成熟的意见,认为江门应冠以“乐善之城”的商标,理由有二:其一,江门素以华侨遍布五大洲著称,是中国第一侨乡,五邑籍华侨不仅念及桑梓之情,在家乡捐资献物,在海外亦是积极回报社会、造福社会,直接体现了“乐善好施”的内涵;其二,江门是“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市区内环境优美,五邑大地上的风光名胜星罗棋布,而江门本地人质朴善良、热情好客,生活在江门无时无刻不对“乐”和“善”感受至深!

  大连饮了头啖汤,珠海的注册行动则像打开了潘多拉的匣子。珠海不会是最后一个城市商标注册者,而笔者希望下一个就是江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