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南县工商局查处假冒商标案

发布时间:2019-10-19 22:46:15


滦南县一商厦销售化妆品,未注册商标却冒充注册商标,被工商部门罚款4000元。

  消费者张女士在滦南县银泰商厦购买化妆品时发现,“真能”系列化妆品的产品上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怀疑其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要求查处。,来到滦南县银泰商厦一楼“真能”化妆品专柜进行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真能”商标注册的情况下,自2011年5月25日开始,在生产销售的“真能”系列化妆品上标注??注册商标字样,共计销售货值金额29010元,获利1000元。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