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06 04:36:15


  商业秘密对于公司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关系到公司企业的发展与存亡,侵犯商业秘密不仅侵犯了公司的权益,而且触犯了刑法,那么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规定的呢?侵犯商业秘密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下面由刑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未经商业秘密权利人允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项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规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入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