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中院取得专利案件管辖权

发布时间:2019-09-01 10:10:15


  12月1日上午,江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徐州中院正式取得专利案件管辖权,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专利纠纷案件。

  据介绍,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徐州中院负责审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包括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权属纠纷、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侵犯专利权纠纷、假冒他人专利纠纷、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以及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或其他专利纠纷等案件。徐州市中院一审专利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一般在2亿元以下,对于当事人一方住所不在江苏省内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诉讼标的在1亿元以下。审判模式采取“三审合一”,凡涉及专利纠纷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均由徐州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并审理。

  据徐州市中院介绍,该院取得一审专利案件管辖权完善了本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填补了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空白。有利于徐州专利权人,。此外,徐州中院取得专利案件管辖权形成司法与行政保护的合力,提高了对专利权人的保护力度。(李东艳、李荣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