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著名商标达93件

发布时间:2019-08-17 04:29:15


,针对著名商标认定、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本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有力武器。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5736件,其中驰名商标6件,著名商标93件。商标总数和著名商标量均居全省前列,驰名商标总数位于全省中等水平。

  新实施的《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对于我市企业有哪些积极影响,。据介绍,《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对申请著名商标的条件、程序,以及著名商标的保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促进洛阳企业发展,形成洛阳强势品牌群不无裨益。

  如何申请著名商标

  申请著名商标,须具备以下条件: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一般要满3年以上,并且使用的是无争议的商标;同时,商标所有人近3年内没侵犯过其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著名商标的要有一流的商品质量同时还要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要在本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具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向我市工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市工商部门初审后,,一旦通过就能拿到由省工商部门颁发的《河南省著名商标证书》。著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可向省工商部门申请延续,延续期也为3年。

  拥有著名商标可享受诸多优惠  

  由于著名商标比一般注册商标具有更高的商业信誉和商业价值,所以除了在科研项目安排、技术改造等方面对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外,还对其加大了保护力度。在著名商标的有效期内,商标持有人可以在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但要标明认定的具体时间。

。成为著名商标,其影响力通常并不局限于省内,当企业遇到外省侵权案件时,。

  滥用著名商标将获处罚

  滥用“著名商标”将受罚。《办法》规定,对于擅自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著名商标的行为,可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著名商标的拥有企业或个人如果超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工商部门也将对其进行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孟山,通讯员赵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