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1-17 12:21:15


  票据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侵犯的是金融管理秩序和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

  ①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②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③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所谓冒用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无权支配的合法持票人的票据的行为。

  ④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如果仅仅是因为资金暂时困难而违规签发空头支票,但实际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般不认定为本罪,本项只针对支票而言。

  ⑤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本项只针对汇票和本票而言,必须同时具备无资金保证,并且目的是骗取财物这两个条件。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上为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

  二、票据诈骗罪的量刑

  依照刑法第194条的规定,犯票据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199条的规定,犯票据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