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20 01:55:15


  盗伐林木达到一定的数量就构成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不仅破坏了环境,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盗伐林木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所谓数量较大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

  二、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三、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并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一30立方米或幼树1000一1500株,在非林区盗伐10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0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在林区盗伐10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00株以上,在非林区盗伐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500株以上,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一般可视为“数量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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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