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2002年湖北省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4 17:09:15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鄂政办发[2000]92号

 《2000—2002年湖北省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已经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4月3日

  2000——2002年湖北省技术创新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
  为贯彻全国和全省技术创新大会精神,确定今后三年在全省实施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基本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实施“三大工程”、落实“五项措施”。即围绕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这条主线,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兴农三大工程,落实加强领导、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战略研究和总体规划五项措施。
  全省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02年,通过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显著增长,增加值达到30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达到25%,形成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工业企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知名品牌、产品和企业,工业结构优化取得明显进展;农业科技水平、产业化水平、劳动生产率、农民收入得到明显提高;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与体制,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使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工业达到50%,农业达到53%。

  二、实施三大工程
  (一)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积极培育和快速发展湖北经济新的增长点
  1、集中力量,抓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的实施。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等部门要围绕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定期公布优先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和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引导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选择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巨大的项目,集中资源,加强领导和协调,重点组织实施,使重大项目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突破口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争取国家各部门对我省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争取重大项目进入国家各类专项计划;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技改计划和火炬计划对重大项目也要予以重点支持。要在继续抓好1999年已确定的9个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的同时,抓紧制定武汉东湖高新区“光谷”建设规划,尽快推出并实施一批重大光电信息化发展项目。
  2、按照“抓大促小”的原则,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实施大公司战略和名牌战略,启动“扶优”行动,重点抓好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大企业。以培育知名品牌为核心,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推动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同行业中有竞争力的大型骨干高新技术企业的形成。同时,积极为中小型企业的成长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各类人才和资金政策,培育、扶持一大批具有活力的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壮大。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十百千万”的目标,即形成10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100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过亿元、1000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过千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形成成千上万的小型高新技术企业。
  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步伐。加速建设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龙头,以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的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进一步强化东湖高新区的中心辐射源地位,省市联手,集中力量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等产业,办好大学科技园、软件产业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特别要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产业,使东湖开发区成为全国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调整产业结构,突出重点,提高水平,办出特色。要建立1个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建设1个标志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园,重点抓好5个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每年实施5个产学研结合的重点高新技术项目。
  4、加快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建设步伐。制订全省信息化网络建设的规划,加速信息高速公路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全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项目审批备案制,完善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制度,杜绝“豆腐渣”工程。积极组织和支持省内软件企业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发展信息服务业务,扶持省内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推进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信息化。
  (二)实施企业技术进步工程,改造和提升传统工业
  5、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工业,调整工业经济结构,使我省成为用高新技术武装起来的现代化工业基地。要把提高广大企业的竞争力,放在突出的重要地位,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研究,从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制造装备到经营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并抓紧落实。要围绕“上水平、创精品、出名牌、增效益”,集中力量培育壮大一批高市场占有率、高科技含量、高关联度、高利税的重大名牌产品,加快工业产品结构的调整;以机械、汽车、冶金、石化、轻工、组织、建材等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快高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大技术装备改造力度,促进企业装备水平大幅度提高,带动工业制造水平全面升级。全省每年抓好20个重点技术创新项目、50个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大中型企业要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投入力度。加速提高技术及装备水平。要积极争取国家技改专项和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省固定资产投资要重点向技术改造倾斜。要用好用活省技改基金和新产品开发基金,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资金落实;积极引导外资和上市公司向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投入,形成技术改造多渠道投入的格局,确保全省每年技术改造任务目标的完成。
  6、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加大研究与开发的力度。企业要加强新产品开发,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落实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和参与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科技攻关的政策,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要组织协调和运用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科技计划,引导、调动科技力量围绕我省工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重点新产品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省经贸委继续组织实施好省重大新产品开发计划,每年抓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潜力大的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同时积极推进企业新产品开发。省科技厅要针对影响全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重大产品组织好科技攻关。每年重点抓好60个重大攻关项目的实施,取得30项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可较快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要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科技攻关计划、技术创新项目计划、863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等项目,努力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提高我省研究开发的水平和档次。
  7、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新机制,实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紧密结合。企业要加大研究开发机构的建设力度,国家重点企业和省重点企业都要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积极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建企业技术中心。要大力提高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要在开发经费投入、开发队伍建设、技术中心运行机制以及技术、产品开发实效上有突破性进展。今年争取新创建国家级技术中心2-3家,创建省级技术中心30-35家。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8、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企业信息化是企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手段。企业信息化的目标是要逐步建立以数字化设计与制造为核心的产品创新系统,以计算机控制为核心的制造自动化系统,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市场营销系统,以财务成本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系统。大力推进制造业CAD/CIMS技术的推广应用,力争3年内使全省制造业的CAD推广应用率达到80%以上。依托“金企网”实现企业内部网和互联网的互联,“金企网”、“长江网”、“湖北经济信息网”等现有网络要发挥优势,搞好信息资源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网络商业工程。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鼓励、扶持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制订全省企业信息化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三)实施科技兴农工程,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9、大力推广和应用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增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辐射面广、效益显著的优良品种及种植、养殖、加工技术,重点推广农作物优质高效高产新品种、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生态农业技术、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及高效种植技术、设施农业新技术、高效集约养殖技术、农产品贮藏保鲜包装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农业信息化技术。继续实施丰收计划、星火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着力抓好“四化”工程(即优质三元猪、优质油菜、优质米、优质水果工程)以及种子工程、沃土工程、植物保护工程、温饱工程、莱篮子工程的实施。
  10、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以县(市)为中心,以乡镇为纽带,以村为基础的专群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稳定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和推广队伍。有计划有重点地创办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场,使之成为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优良种苗繁殖基地。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利用各类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接受和使用新技术的能力。
  围绕加快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开展示范,层层办好农业新技术承范围。在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中丘陵和山区建立各具特色的农业科技示范园。
  11、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着眼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突出前瞻性,加强对农业生物工程技术、农业信息技术、绿色食品技术、节水农业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等的研究开发力度。每年力争选育10-20个农作物新品种,取得1(10—20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加强农业科研基地的建设,增强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
  12、围绕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大力推进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加大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力度,促进乡镇企业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每年实施20项重大技改项目,开发100项技术含量较高的新产品;扶持100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100家星火示范企业。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抓好星火密集区的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围绕名特优产品的发展壮大,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力度,提高龙头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力争发展5个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3、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继续抓好科技扶贫工作。以开发山区特色资源为重点,建设科技扶贫示范村;组织科技开发团,深入贫困地区进行科技开发;加强科技脱贫致富带头人的培养,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巩固和提高扶贫成果;继续抓好大别山科技扶贫这个典范;组织实施“振兴鄂西科技专项计划”,为培育鄂西特色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三、落实五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14、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把加速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振兴地方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要落实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并分别进行表彰和诫勉。
  15、科技主管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实施科教兴鄂战略的“前线指挥部”,统筹规划,综合集成,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调配合,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推进科技进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团结一心、各司其责、协调一致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和组织工作,形成责权分明、部门联动的技术创新工作机制。
  16、加大技术创新宣传力度。将每年3月的第3周定为“湖北省技术创新宣传周”,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科技厅等部门要在宣传周期间联合组织大规模的科技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等部门每年举办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巡回报告会,向社会各界宣传国内外和我省技术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形势和进展;在全省开展“创新与21世纪的湖北”讨论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各级党校、各高等院校要设立有关技术创新的课程,组织学术界、产业界知名人士定期举办“技术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专题讲座。省里每年举办县(处)级以上干部“技术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研讨班。
  17、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实施“湖北省科学素质工程”,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充分发挥科协等单位的作用,通过组织送科技下乡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科学知识、创新意识的教育普及工作;大力加强重点科普基地建设,选择50家条件好的科技馆(站)、图书馆、文献信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作为全省科技教育基地;加强专业科普队伍的建设,办好一批科普团体;高度重视科普橱窗和科普宣传栏的作用,增加宣传内容,提高宣传质量;成立“专家学者科技报告词”和“专家学者科普服务团”,积极举办系列科普讲座;重视和加强科普著作的出版工作,组织知名专家学者编写科普著作,鼓励和扶持科普著作的出版,推动科普作家队伍的壮大。
  (二)以人为本,着力创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
  18、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人才,理解人才,重视人才,努力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社会环境。加大推进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力度,从根本上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精兵强将,动员千军万马参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项伟大事业。加快制订关于知识资本化并参与分配的相关政策,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持股的政策,选择有条件的企业或区域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制订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降低门槛,放宽条件。省科技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出台科技成果价值评估试行条例,建立成果价值评价体系,使成果产权化、资本化有法可依,维护成果拥有者与投资人双方的权益。
  19、加大技术创新立法和执法力度。尽快制订出台《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湖北省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条例》、《湖北省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条例》、《湖北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条例》、《湖北省专利管理条例》、《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条例》等科技法规,为加强技术创新,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供法律保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有关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并在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推进贯彻落实。要重视和加强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20、开辟多种投融资渠道,逐步完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要充分发挥企业投资主体的作用,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并积极主动寻求投融资伙伴,争取发展资金;加强政府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引导,省里回收的财政周转金重点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充分发挥省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并建立省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介入困难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前期项目,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能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各地要按省委、省政府有关决定的要求,切实落实科技三项费额度。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科技专项资金。
  21、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省市共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风险投资基金,成立专门风险投资机构,规范运作;鼓励、引导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创办风险投资公司;鼓励、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积极寻求国际风险投资业涉足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以拓宽资金来源,促进我省风险投资业的国际标准化运作;积极帮助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或到创业板块市场融资,加速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
  (三)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22、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是高新技术产业的生力军,知识经济的增长点,要充分发挥高技术优势,大力推进以产学研结合的模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引导和促进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自办的高科技企业与有实力的大企业进行联合和重组,扩张高科技优势。
  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步伐。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应用开发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向企业化转制。对应用型技术开发、设计类科研机构和部分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公益类科研机构,要在2000年内完成企业化转制,并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转变成新的科技型企业。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要研究审定其转制方策,进行改革试点,争取在2001年内,引导其转变为企业法人或非营利机构。
  23、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作为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环节,加大扶持力度,使之上规模,上水平。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民营科技企业通过投资、参股、租赁、承包、兼并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产权重组;要从管理制度上保证民营科技企业能够平等地参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竞标。鼓励和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二次创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24、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设立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建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网上技术交易,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一条龙服务;引导和扶持技术经纪、技术评估、信息咨询、营销策划、电子商务、检测论证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强管理,规范运作,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络。加强创业服务中心及创业孵化体系的建设,为科技人员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5、加强基础研究和知识创新体系建设。增加对基础研究的投入,瞄准我省重点学科的发展,设立省重点基础研究计划,力争在优势的学科、领域取得一批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创新源和成果库,并为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奠定坚实的基础;积极支持在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高新技术研究项目;充分发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形成湖北省知识创新体系。
  (四)进一步加大科技对外开放力度,推进技术创新的国际化发展
  26、加大高技术项目引进力度。外事、外经、经贸等部门要积极搜集整理国外有关信息,帮助企事业单位掌握国外技术、市场的最新动态,帮助企业寻求合作伙伴;要采取多种方式,促进省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合作;积极发展政府间的科技合作,在组织JICA技术合作、欧盟招标科技合作项目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的合作领域;积极组织实施国外良种引进计划,为科技兴农服务。
  加大科技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制定招商引资行业和项目指南,定期发布湖北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发挥网络优势,建立“开放的湖北”对外宣传网站,使之成为科技宣传的重要阵地;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与国外大公司、大商会、大财团、风险投资基金建立联系,突出对这些机构的宣传,吸引这些机构来鄂投资;选择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统一包装、策划,有针对性地重点对外推介、发布;积极组织、承办、参与各种技术交易会、展示会、投资洽谈会,为引进资金牵线搭台。
  加大智力引进力度。积极引进国外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来我省工作,三年内争取引进国外技术人才、专家300人次;积极推行“春晖计划”,发挥湖北海外同乡会、留学生的作用,加强与海外新移民的感情联络,吸引、鼓励海外新移民带技术、成果、资金来鄂创办企业,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海外留学生创业园”;积极选派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到国外培训、学习。有计划地组织、派遣党政干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
  27、实施科技兴贸计划,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省外贸厅、省科技厅要制订科技兴贸计划,研究确定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统筹计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优势高新技术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定期发布湖北高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每年选定一批重点出口产品和骨干出口企业,给予政策或其它支持;扶持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出口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出口产业基地。科技计划要加大支持出口创汇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力度,省外贸出口调度资金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和出口企业;用足用活国家、省鼓励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高新技术产品海外销售网络,帮助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打开并扩大出口“通道”。今后三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交货值每年要增长20%以上,到2002年,出口交货值达到2亿美元,在全省外贸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有较大增长。
  28、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要以项目为载体,鼓励高等院校、大院大所、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研究开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外科研开发机构来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鼓励我省企业在国际高技术研究开发的前沿阵地建立研究发展机构。活跃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发挥协会、学会和中介组织的优势,发挥知名专家学者的作用,举办各种学术研讨和科技交流活动。
  (五)加强战略研究和总体规划
  29、战略问题是发展的首要问题,各级领导和各企业都要重视和加强战略研究。要从战略上对“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进行总体研究,找准切入点,选准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逐步实施。科技部门要及时掌握国内外科技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加强预测研究,对有较大潜力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发展进行规划和策划;要支持和帮助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市场和技术发展的预测,加强产品开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等多层次的战略研究,明确他们在竞争中的位置,确定发展目标和思路,做好发展规划和布局。科技发展计划、社科基金计划要加大对战略与规划等软科学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
  30、组织编制好“十五”科技发展计划。要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面向新世纪的科技、经济发展趋势和特点,紧紧围绕实现湖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组织制订新世纪全省科技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新世纪之初全省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主要政策措施,提出我省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科技基地建设的重大项目,为我省“十五”科技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