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委关于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设

发布时间:2019-08-28 03:06:15


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设置、职能和领导成员的通知
发文日期:1997-02-04 实施日期:1997-02-04 发文机关:国家科委



办公室设置、职能和领导成员的通知

(国科发人字〔1997〕0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协、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职能和领导成员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作为办公会议的常设机构,,协调、指导跨部门、跨地区有关知识产权的国内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研究拟定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宏观政策,总体协调在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实施监督中的重要事项,组织贯彻实施《有效保护及实施产权的行动计划》,。
 二、经国家科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主任:
  副主任:贾明如(兼)、朱传柏
 三、根据中编办字〔1995〕139号批复,,接受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事务。

                              国家科委
                           一九九七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