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工程综合征管软件业务支持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8-14 01:17:15


金税工程综合征管软件业务支持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6 生效日期: 2006-02-16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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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做好金税工程(综合征管软件)(以下简称软件)运行维护工作,、河南、湖南、。

。支持中心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全力支持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 为规范支持中心的管理机制,确保支持中心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支持中心是全国软件运行维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国税系统软件的业务支持工作。每个支持中心负责若干省(市)的业务支持工作。

  第五条 各支持中心设在征管处,主任由征管处负责人兼任,另外至少指定一名同志专职负责支持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支持中心工作人员由专职和兼职人员组成,专职工作人员应有8-12名,兼职工作人员由有关处(室)人员和基层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人员的配备要科学合理。

  第七条 专职工作人员要熟悉软件,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专职工作人员要在支持中心工作两年以上。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编写和修订软件业务需求。根据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调整变化,或基层单位先进的工作经验,编写和修订相应业务需求,确保软件应用与税收政策、税收管理措施的变化保持同步,并保证软件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第十条 提供业务支持。对软件应用过程中提出的业务问题提供咨询和解答。

  第十一条 审核软件业务规范性。对软件开发和修改进行业务指导,审核软件开发过程和结果是否符合业务规范。

  第十二条 测试与培训。对软件版本升级进行综合业务测试,对下发的软件补丁进行专项业务测试;,并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三条 上线支持。为上线单位提供现场支持和培训。

  第十四条 业务支持平台维护。参与业务支持平台的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 课题研究。结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和工作实际,对软件应用、运行维护以及其他相关领域开展研究。

  第十六条 支持中心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章 工作流程与要求
、管理办法和其他调整措施,。

  第十八条 通过业务支持平台和书面报告等方式搜集、整理的问题,由主管支持中心负责及时答复;凡涉及修改软件的,;,。

,支持中心对软件开发过程和结果是否符合业务规范进行审核,。

。,。

,支撑全国软件运行维护工作。通过该平台实现具体任务的分配和接收、结果的反馈及支持中心与各省(市)之间的沟通等工作。支持中心应配备专人负责登录业务支持平台,。

  第二十二条 各省(市)问题的提交,。

  第二十三条 对各省(市)提交的问题,支持中心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凡涉及修改软件的,。对于复杂问题,,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限。

  第二十四条 支持中心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档,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处理,。。

第五章 设备与经费
  第二十五条 各支持中心所在地国家税务局,要为支持中心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软硬件和网络环境。

,专款专用,支持中心所在地国家税务局负责支持中心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手续和制度。。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对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两年考评不合格的,撤消支持中心资格。

  第二十八条 各支持中心的日常考核工作由所在省(市)国家税务局负责。

  第二十九条 各支持中心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考评。。

第七章 培训与交流
,定期组织支持中心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工作人员的日常学习和培训工作由各支持中心负责。

,组织各支持中心进行工作研讨、交流与协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支持中心应在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在实施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