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完善专利代理服务体系助推专利制度发展-建局30年辉煌成就年

发布时间:2019-08-07 21:17:15


在谈到专利代理服务体系时,曾有这样一种说法:“专利代理服务体系是专利制度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专利代理体系,就不会有专利制度的今天。”


  30年来,专利代理服务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实践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的专利代理行业是伴随着我国专利制度的诞生而形成并发展起来的。自1985年4月至2009年12月底,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已占我国专利申请总量的七成以上。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及其提供的优质服务保障了专利制度的正常运作,树立了中国专利制度的良好国际形象,其在根本上对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专利代理管理有法可依


  1985年9月,,中国专利局颁布了《专利代理暂行规定》。1991年3月4日,。《专利代理条例》的颁布实施顺应了当时专利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专利代理行业生存发展和广大公众能够获取专业的代理服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2000年7月,,专利代理机构被纳入其中。2001年底,专利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基本结束。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以及之后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专利代理服务行业的发展来说有着划时代的历史意义,标志着专利代理服务行业进入了市场化发展阶段。


,有效实施专利法、,巩固社会中介组织脱钩改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02年以来陆续修改、制定和颁布了《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初步确立了国家、地方两级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使专利代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透明,运行效率不断提高。


  管理监督水平不断提升


  近几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积极协作配合,共同努力,严格依照《专利代理条例》和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有效开展了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与管理、年检和惩戒等工作。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制度是对专利代理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它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对确保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合法执业,保障广大申请人的切身利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及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整改和清除,有效地净化和规范专利代理服务市场。


  自2003年1月1日《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施行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相继成立了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并初步开展了相应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先后对一些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代理人的违法乱纪行为依法采取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共计做出11份处理决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也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对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提出警告和批评,取得了以惩戒促引导和教育的预期效果。


  队伍建设加强、人员素质提高


  1984年下半年,为配合专利法的实施,中国专利局着重开展培养专利代理人的工作,在全国巡回举办多期专利代理业务培训班。从1984年至1988年,中国专利局共举办了50余期专利代理业务培训班,6000余人通过参加类似的专利代理培训和考试取得了时效为期两年的《专利代理人证书》。


  从1992年开始,中国专利局依照《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举行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目前已经成为在我国有重要影响的专业资质考试之一。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有1.0336万人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其中拥有学士学位以上的超过七成。全国专利代理执业人员有6022人,占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人数的58.26%。专利代理人队伍的专业技术素质的提高和越来越多高学历人员进入专利代理行业,为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基础。


  在培养高素质专利代理人的基础上,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专利代理机构。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国共有专利代理机构762家,其中34家为国防专利代理机构,52家律师事务所开办了专利代理业务。


  “要抓住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的有利机遇,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准确定位专利代理服务体系,在充分吸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不断提升专利审批能力,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完善专利审查标准。”2009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在全国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研讨班开班仪式上表示,广大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要积极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利代理水平,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及实现将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实习记者 秦 韵)

来源: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