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针对广播收听费最新调整规定的批评

发布时间:2021-04-01 10:56:15


  据经理人杂志报道,联邦服务性企业协会(BDD)的领导人彼得.科纳曼(Peter Konermann)指责德国广播收听费的新调整损害了小企业和拥有许多分支机构的企业的利益。

  根据该第15无线广播国家协议(Der 15. Rundfunkstaatsvertrag)草案的规定,私人以家庭为单位,每月应当一次性缴纳一笔固定的费用。但对于企业来说收费各不相同,应付金额取决于雇员人数:5至14人的,按单倍收费;15至49人的,按双倍收费;50至249人的,按4倍收费,大于等于250个人的,按8倍收费。如果一个企业有2万名员工,每月必须按基础费用的150倍缴纳广播收听费。也就是说公司越大,分摊到每个员工头上的费用相对越少。

  这种分级不适用于整个企业,而是每个分支机构要单独计算。一个拥有200名员工的公司,如果都在同一地点工作,每月支付4倍的基础费。当这200名员工分别在5个不同地点工作,每个地点40人时,公司则必须要缴纳10倍的基础费。

。这份协议应当在9月29日进行的下一轮总理会议(Ministerpr?sidentenkonferenz)中获得通过。

  根据Carta的说法,第二套住宅和度假寓所不再按照全额收费,而是作为所谓的附属住宅收取全额费用的1/3。超过58万迄今为止没有缴纳广播收听费的残疾人将不必进行补偿,但盲人、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及残疾人士今后必须按全额费用的1/3缴费。

  该博客在5月中旬已经公布过2010年3月底的协议草案版本,其中可以看到德国广播电视费收款中心(Gebühreneinzugszentrale,GEZ)将被更名为“广播服务中心(Rundfunkservicezentrale)”。在新的草案中没有这样的内容,取而代之的说法是一个“无执法权利的公开而合法的管理组织运营的公开而合法的国家广播机构的单位”,而管理、注册和通告方面职责的规定没有变化。

  汽车租赁商埃里希.锡克斯特(Erich Sixt)认为迄今为止计划中的改革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据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报道,几周之前他曾指出商业用车的广播收听费也有所增加,这点有违宪法。汽车收音机成为了收费系统的一个漏洞,因为改革最终不再按照设备收费,而是以家庭和企业为单位分级收费。(编译自heise.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