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建议权利持有人进行版权登记

发布时间:2019-08-05 14:47:15


  权利人应该向欧盟主管机关进行注册,以便在版权法下行使其所有权利,欧盟委员会提道。

  一个由三位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表示,这一措施可以预防孤儿作品(即不知道作品创作人是谁的作品)的产生,材料的创作者原本应该进行注册以便享有所有的版权。

  一份报告中也提到:如果作品私人所有者不将处于商业传播范围之外的版权作品进行数字化处理,那么图书馆、美术馆和博物馆应该能够对这些作品进行数字化。

  一个“高级别的反馈组织”Comité des Sages向欧盟委员会数字文化政策及其名为Europeana的数字图书馆提供了一些建议。Comité是由广告客户专员Maurice Lévy、德国国家图书馆主席Elisabeth Niggemann以及作家Jacques De Decker组成。

  这份报告称:“未来阻止孤儿作品是重点。在未来创意产品(用户创作的内容)在互联网中激增且没有明确指出作者联系方式的情况下,避免孤儿作品的出现应该考虑某种形式的注册,将其视为充分行使权利的先决条件。”

  该报告指出,“Comité认识到,这将需要伯尔尼公约和相关文书有所改变,”上述是指对很多国家的版权法方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其成员认为应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内部展开”更新“该公约的讨论,并由欧盟委员会进行推进。”

  Comité强调了确保孤儿作品数量减少的重要性。

  这份报告表示:“需要尽可能快的采用一份欧盟立法文书以处理孤儿作品问题。”

  这份报告列出了孤儿作品数字化之前必须满足的八类条件,并指出某些情况在欧盟一国被视为孤儿作品,在27个成员国也将视为孤儿作品进行使用。

  Comité说道,欧盟委员会还要处理已不在商业传播范围内的作品。该报告指出应该通过一项法律,给予文化机构进行作品数字化的“机会之窗”,并向版权所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如果权利人没有直接、共同的或与私人伙伴合作使用其材料,文化机构应该有让作品数字化并进行使用的机会之窗。”

  虽然权利人及其代表就允许公共机构未经许可将其作品数字化的法律并不表示欢迎,Comité认为其建议平衡了各类有关人士的权利。

  “为了遵守知识产权法律规则,数字化要求明确每个版权和相关权利,”这份报告表示。“因此要发展承认权利人权利和利益的机制,但在促进数字化的同时,反过来会引起创新和创造力的更大发展。”

  “考虑到整理权利的成本,以公正、平衡的进行权利整理是符合欧洲人民公共和个人及公共利益的,”该报告称。(编译自out-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