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拟就诺华公司挑战印度专利法一案进行听证

发布时间:2019-08-17 12:33:15


,该案涉及诺华公司违反印度专利法中有关阻止对现有产品进行小小改造就扩大药品专利范围的规定。

,将会给印度仿制药产业带来损害。发展中国家能支付得起的药品中绝大多数由印度仿制药业提供。

“诺华正试图限制印度专利局的权利,想阻止印度专利局拒绝就疗效欠佳的药品进行改进而进行的专利申请,”无国界医生组织印度经理Leena Menghaney说。

印度在2005年为兑现其对于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通过了专利法。早在2006年,印度专利局就曾拒绝了就癌症治疗药物甲磺酸伊马替尼(又叫格列卫)提出的专利申请。诺华对此提出法律挑战,但在2007年输了官司,后于2009年提起上诉。

诺华一直努力就其抗癌药的新的结晶盐形式申请专利,但在2006年,印度专利局裁定这种新的结晶盐形式不足以构成新专利,因为它没有达到专利法3(d)要求的“提高疗效”的标准。

“如果诺华为获得抗癌药品甲磺酸伊马替尼的结晶盐形式的专利而成功弱化了专利法中3(d)的解释,就将迫使印度授予比现在多得多的专利权,或者按照国际贸易规则被要求授予更多的专利,”人民健康运动组织Amit Sengupta说。“这可能导致针对许多基本药物的仿制药的竞争,导致这些药物价格无论在印度还是其他发展中国家都居高不下。”

,” 来自德里艾滋患者网络(DNP+)的Loon Gangte说。“我们依靠印度仿制药生产商生产的能接触到且支付得起的AIDS药和其他基本药物方能活下来,方能健康。”

截止发稿,尚没有联系上诺华发言人。诺华之前辩称该案件不是能否得到药品的问题,因为使用格列卫的人毕竟很少,而是要明确印度知识产权问题。(编译自www.ip-watc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