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旋屏电话专利权人诉摩托罗拉和大中电器侵权

发布时间:2019-08-28 09:58:15


近日,拥有“可旋显示屏移动电话”专利权的朱占新先生,以侵犯发明专利权为由,将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月12日,一中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朱占新诉称,2001年8月8日,、申请号为01124035.0的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4年11月24日被国家专利局授予了发明专利证书,该发明专利权至今有效。原告发现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不但销售完全在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的MOTOROLA V80手机,并且在各大报纸、媒体上广为宣传该侵权产品,构成其许诺销售的事实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正在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该型号手机。由此,朱占新认为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已经和正在侵犯原告的发明专利权,现要求两被告停止制造、销售MOTOROLA V80手机,赔偿30万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4万元合理费用。

中国法院网·郭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