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声演员奇志、大兵状告新浪侵犯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9-08-24 21:59:15


中国法院网讯 3月29日上午九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湖南相声演员奇志、大兵诉新浪网站侵犯其作品的著作权和网络信息传播权一案。双方各有一名代理委师出席庭审。

原告称,奇志、大兵为著名相声演员,创作并表演了《结巴子开会》、《开会》、《金盆洗脚》、《百家姓》等大量脍炙人口的相声、小品、双簧作品,深受国内观众的喜爱。此次起诉中国著名的门户网站新浪网站(全称北京新浪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因为自2004年起被告在明知原告是上述作品著作权人的情况下,未征得原告的同意,擅自将原告创作、表演的上述作品制作成FLASH动画,公然提供给用户在线观看,点击下载,严重侵犯了两原告对自己创作、表演作品的著作权和网络信息传播权。据原告的不完全统计,作品的下载次数超过上万次。故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两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进行了答辩。被告认为,原告所诉称的涉案作品在新浪网上出现的方式共分两种。一是网友自行制作并上传的,多出现在网友的播客或是论坛中;二是,转载其他合作媒体已经发布的作品。自始至终,新浪都没有原告所诉称的将其作品制作成FLASH动画以供用户下载的行为。新浪只是提供一个交流平台,用户自行上传作品供其他网友下载不是新浪所能控制。至于转载的部分,完全是将合作媒体已经发布的作品转载,没有进行再次制作和提供下载的行动。并且新浪网在本案起诉后,立即将涉案的作品进行了删除。也就是说,新浪网已经尽到了法律规定的全部义务。同时,被告认为,在本案中,涉案作品是网友自行发布的,则应由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新浪网既不应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也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在庭上,被告还认为,原告在发现这件事实后,没有立即采取措施,而是任由情况继续发展,其“动机不纯”,并认为“他们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是为了取得不正当的非法利益。”

针对被告的辩解,原告律师声称被告是“强盗逻辑”并且是“一派胡言,肆意歪曲事实。”并反问被告“你能说,你偷了别人的东西不怪你自己,反倒怪丢东西的人没看好自己的东西吗?”。法庭气氛一度紧张。

最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原意通过调解来解决此案,原告律师说:“由于被告颠倒事实,故原告不同意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