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出台品牌扶持十新规 每年20万用于商标培育

发布时间:2019-08-06 00:08:15


  近日,福建宁德市鼓励企业打造商标品牌又有大手笔,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在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就涵盖了设立扶持商标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商标品牌分级奖励机制等十条新规。其中,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工业类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宁德市将建立商标品牌分级奖励机制,“重金”鼓励企业创品牌。根据意见,今后,对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工业类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奖励50万元,所在县(市、区)财政奖励50万元;对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业类企业(协会)一次性奖励6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奖励30万元,所在县(市、区)财政奖励30万元;对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按地域划分,属市本级的,由市本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属县(市、区)级的,由县(市、区)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被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宁德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所在县(市、区)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当年同时被认定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或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只按最高级别一项予以奖励,不再给予其他级别的奖励。

  同时,宁德市还将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上市。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挂钩帮扶工作联系制度。鼓励、引导拟上市的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优质资产重组;对拟上市的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实行全程帮扶,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及时办理商标专用权转让、变更和使用许可。

  此外,在十条新规中还包括,设立扶持商标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商标品牌的培育、推荐、宣传、认定以及商标品牌管理、;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企业设立企业集团;加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外宣传推介的统一安排和组织;加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等诸多方面。(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