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院提出五项举措推动知识产权审判

发布时间:2021-02-04 00:02:15


  日前,天津市高院提出五项举措,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实现司法公开。

  这五项举措的内容:一是继续落实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指定专人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将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并确保上网文书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坚持公开审判原则。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政协委员和相关社会组织、团体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积极作用。落实天津高院《关于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的意见》,在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选择一批具有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加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制定本市《参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四是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规范和裁判文书制作要点,开展庭长专题讲座、组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参阅以及集中交流讨论等方式,全面提高庭审水平和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质量。五是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力。加强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宣传和成果展示,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继续发布天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10年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就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与网民进行网上互动,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