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致妻坠楼判刑

发布时间:2020-07-10 15:32:15


  我们都知道,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格处罚,那之前的一起非法拘禁致妻坠楼判刑是怎样的,非法拘禁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拘禁致妻坠楼判刑

  张某为索要妻子蔡某保管的存折和密码,在二人租住房内对她实施殴打和捆绑。在委托他人将钱转到自己名下后,他又堵住妻子的嘴,将她捆在暖气片上。后蔡某挣脱捆绑,从四楼阳台坠楼摔伤致死。一审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12年后,张某提出上诉。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二、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非法拘禁行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三、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1、非法拘禁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2、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

  3、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因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仍应定非法拘禁罪,。但是,如果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则应分别定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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