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

发布时间:2019-08-17 02:15:15


知识产权

  采访他的时候正值北京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大雨。在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会议的午间休息时间,他娓娓地向记者诉说着。在他的桌边,除了一杯清水,还有一瓶褐色的止咳露。

  一位北京大学的研究生关切地问候他:“陶老师,听说您病好几天了,没想到还能如期来到北京开会。”“知识产权是灵丹妙药,一丹治百病,一开知识产权的会我就精神了。”他幽默地笑答。

  他,就是现任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原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

  命运使然,我心亦然

  2003年7月的一天,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一位研究生在本校图书馆检索出10多本作者或者作者之一是“陶鑫良”的书籍,他一脸惊诧地跑去问他的导师,“有一本《工业节能技术》的书作者是陶鑫良,那是不是老师您?”陶鑫良回答:“然也。

  早年陶鑫良在大学里讲授的多是理工科课程,如《冶金炉热工基础》、《传热学》、《流体力学》、《能源利用技术》等。上世纪80年代初,他在红外加热、保温绝热及热管利用等技术领域的科研与教学上迎难而上,两年半内在7家专业刊物上发表了10多篇论文,又出了专著,在全国相关行业内已经初露头角。“当时我自己也认为将在工程技术道路渐行渐进,终老其生。”陶鑫良说,“但是,人生的道路很难是一条直线,在大时代的背景下,人生也很难在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上固定不变,需要审时度势,才能与时俱进,这点我也不例外。”

  1984年底,陶鑫良报考了我国第一批专利代理人从此开始了他的知识产权历程,进而涉足法律领域。“我是以专利为“敲门砖”而进一步拓展至整个知识产权领域,由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再延伸至其他法律的,当初个人的兴趣和社会的需求在不知不觉中合成了我人生道路上的这一矢量。孰料因此而一‘法’不可收,流连往返,以至于矢志终身皈依知识产权‘法’门。”陶鑫良笑言。

  人生的路很漫长,但紧要处或者转折点就在于那几步。“要问我何以转向知识产权,我总的回答是,命运使然,我心亦然。”自从报考了首批专利代理人开始,陶鑫良便与与知识产权结下不解之缘。“报考我国首批专利代理人并获得成功给我提供了接触专利渐至知识产权、渐至法律的良好契机。”他深感这次机遇带来的人生转折之大,“我不是先知先觉者,但我的直觉告诉我知识产权是个‘朝阳学科’。很幸运的是,我的直觉是对的,我的兴趣也因此与社会需求相吻合。”

  当然,当初要抛弃已略有积累、也已“小有名气”的原有专业,他也曾彷徨犹豫,也有思想斗争的,但最终促使他做出决断的,就是那句“弱水三千,我独取一瓢饮耳”。

  半是教师,半是律师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2010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主任……众多的头衔中,陶鑫良说他主要只有两个头衔:“一个是教师,另一个是律师,教师的一半是律师”。他曾经代理过300多件知识产权诉讼与非讼纠纷,担当了近200件知识产权仲裁域名争议案件,代理过100来件专利申请;同期,他也已经带出了上百名知识产权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我们与其说是师生,还不如说是拍档,一直是师生互补,携手共进。”

  “由教师而兼职律师,从课堂再走向法庭,大致都是上世纪90年代初以后的事。”陶鑫良说道,“律师实务或者说法律服务对于我来说,第一是教学实践项目,是我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教学的有机组合部分;第二是科学研究课题,诸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前沿问题、尖端问题和疑难问题几乎多是首先在鲜活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得以凸显,尔后促进和推动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司法保护和立法修法工作。但是陶鑫良首先追求的是教师兼律师的合理角色定位,是教学实践项目与科学研究课题相结合的合适目标定位,“法庭是我课堂空间的延伸,律师是我教师角色的提升。”

  他对自己与自己学生的要求可用4句话概括:“理论应论理,实务须务实,厚积乃薄发,博学求精深”。他除了要求学生重视理论研究外,还要求他们一定要参与法律实践。“要把每一个典型案件都当作一项科研课题来研究,每一次庭审都是我们的学习课堂,参加庭审的每一位法官与律师都是指导我们的老师。”他经常这样对学生说。

  他要求他的研究生站在法律实践的前沿,因为他始终坚持:案例是教学的一大源泉,法庭与企业是教学的第二课堂。他倡导“授人以渔”,最乐意“师生同渔”。他在征得当事人的信任以及授权的前提下,会把一些研究生“赶”上或者“逼”上法庭的代理席。那时,在庭下已经进行了悉心辅导的陶鑫良,往往作为另一位代理人共同出庭“保驾护航”。从庭上下来,学生们中有的已汗湿衣衫,但都感触颇深:“今上一次庭,胜读几年书”,真正体会到陶鑫良所讲的“庭上几点钟,庭下几月功”。

  世博之心,感恩之心

  如果说奥运会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始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那么世博会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始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本届世博会与往届世博会相比,创新了世博会标志知识产权的强势保护,而陶鑫良就是世博会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与经营的主要倡导人之一。

:“最成功”世博会的保障》一文中记载:“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建议,世博会可以借鉴奥运会经验,以盛誉换赞助,以品牌促特许,为世博会筹措巨额举办经费。”“陶鑫良为此建议,世博会特殊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不但要依法来办,首先要立法来办;应当借鉴奥运会单独立法、综合保护的优化模式,行政法规”。他与其共识者的这一重大建言很快就被采纳。标志保护条例》,并于当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就此在中国开了世博会标志知识产权立法保护的先河。

  陶鑫良还是人称“世博第一案”的上海世博局方面的诉讼代理人之一。当时上海某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对其一个楼盘名称中用了与“世博会“三字谐音的“士博汇”名称,并且同时擅自使用申博徽标,打出了“世博会,让生活更美好;士博汇,让住宅更精彩”和“世博之城,都会之心”广告语等的诸多侵犯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的行为。上海世博局方面因此委托陶鑫良为代理律师起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时,陶鑫良与时任上海世博局副局长,现任2010年上海世博会执委会副主任的著名法学家周汉民并肩出现在原告席上,代理上海世博局打赢了这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