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知识产权案首推“三审合一”

发布时间:2019-08-05 03:10:15


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辖区内的所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5月19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汉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悉,,、行政和刑事案件。今年5月19日,。

  该案的被告人是来自广西贺州市的黄某汉。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期间,黄某汉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中山市东区紫马岭下街益众药店门口摆摊出售以CD、DVD光盘为载体的音乐、录像作品。同年12月24日,其在上述益众药店门口贩卖上述光盘300张给刘某强时被抓,公安人员当场缴获光盘503张(经鉴定,均属违法音像制品,、赃款人民币900元。

  5月19日,,判决认定,被告人黄某汉无视国家法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音乐、录像作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没收已缴获的赃款900元。被告人黄某汉当庭表示服判。

  “三审合一”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审判模式?为什么要推广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

,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是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的审判机制,其做法是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在工作初期,知识产权审判庭可以请行政庭、刑二庭派出审判人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

  “知识产权类案件专业性较强,,并作出准确的认定。而且采用‘三审合一’模式,。”该负责人说,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准确查明案件事实,而且可以统一司法尺度,化解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冲突矛盾,还能节约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