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1670万奖“名企”评上“国标”奖励100万

发布时间:2019-08-08 20:39:15


  11月2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山东省潍坊市将对2010年度新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企业发放1670万元奖金,其中“中国驰名商标”每件奖励100万元,“山东省著名商标”每件奖励10万元。

  据了解,为鼓励先进,激励更多企业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潍坊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0年新争创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创知名品牌奖励制度的通知》(潍政发〔2009〕16号)规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奖金共计1670万元。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潍坊市在争创驰(著)名商标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果。“希努尔”、“谷神”等11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为历年之最;“金鲁丽”等57件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增量居全省第一。(于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