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被征用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03 16:28:15


  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不断推进,很多农民的土地已确权完了,且领取到了土地证,但有部分农民不仅确权不了,还被收回,比如、开荒地、一户多宅、超标等,那什么是开荒地?开荒地被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开荒地

  1、荒地指可供开发利用和建设而尚未开发利用和建设的一切土地,主要包括宜农、宜林和宜牧荒地等。狭义的荒地通常指宜农荒地。即宜于耕种而尚未开垦种植的土地和虽经耕垦利用,但荒废而停止耕种不久的土地。前者为生荒地,后者为熟荒地,两者均是农业用地中的一项重要后备土地资源。而对荒地进行开垦,就是所谓的开荒地。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二、国家会对农村荒地实行征收吗

  1、只要荒地在征收的范围之内,国家是会对其实行征收的。

  2、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3、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三、开荒地被征用补偿标准

  农村开荒地有长期使用的权利,但有无补偿各地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开荒地被征用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对于开荒地被征用具体补偿多少,并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而且就算有,地方上执行不到位也不一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