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老工伤伤残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0-04-12 05:35:15


  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后,要申报工伤,按相应程序进行工伤认定,那么重庆老工伤伤残待遇是怎么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4、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二、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规定,单位职员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承担,即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1、治疗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

  11、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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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