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法律特征及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19-11-13 12:42:15


  公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相关内容。

  一、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

  1、本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的廉洁制度。《公司法》和有关行政经济法规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不得利用其职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谋取其他非法收入。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主管生产经营的职权,或者利用其基于职务从事经营活动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务"和"收受他人财务"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的两种基本形式。(1)"索取"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请托人主动索要财务的行为。(2)"收受"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接受他人主动送予的财务的行为。(3)除索贿和受贿两种行为外,对于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以的行为,以本罪论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用明示方法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但经营者给对方折扣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必须入帐。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动报酬。对合法接受折扣,佣金的,不能认定为受贿;但对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的,归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受贿。根据刑法的规定,以索取他人财务的行为构成的,无论行为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也不管数额是否较大,只要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请托人索取财务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要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数额较大的要件,否则不能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