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8-09 10:24:15


  12月2日上午,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会议,对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孙东方副局长、管理实施处薛卫东处长、沈连海副处长及市知识产权局张东岩书记、钟美文局长参加了会议,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及知识产权托管试点中介机构乌鲁木齐合纵专利商标事务所、北京中恒高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乌鲁木齐市自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以来的工作情况,并为知识产权托管试点中介机构拨付托管服务经费。市知识产权局、两个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组织托管试点中介机构深入到33家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和宣传工作,邀请国内行业领域专家,为企业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两家托管试点中介机构与园区内800多家企业进行了电话联系和沟通,对有合作意向的企业上门实地宣传培训并签订托管协议。截至11月,两家托管试点中介机构与园区内41家企业签订了知识产权托管协议,为托管企业新申请专利总数172件,其中发明专利42件,实用新型专利120件,外观专利10件。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两个开发区积极与托管中介机构配合,提供基础服务条件,托管中介机构也积极与企业联系、商洽服务事宜。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加强,专利申请量也进一步提升。

  孙东方副局长对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提出几点要求:1、要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带领托管中介机构到企业开展托管工作;2、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工作;3、要紧密结合专利“消零”工程,挖掘企业专利。

  钟美文局长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力度,两个开发区知识产权局要对企业进行分类,并给两个托管机构做合理分配,防止给企业造成拉业务的误解,两个托管机构互相不到对方的托管企业拓展业务,防止不正当竞争;两个托管机构将已签订托管企业名录上报市局及两个开发区局,并对企业进行分类,同时按月上报托管工作进展情况,以便于市、区县知识产权局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培训;市、区县知识产权局将向托管服务企业跟踪了解托管服务情况。(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