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园区)通过2011年考核验收

发布时间:2019-12-10 08:23:15


  12月6日,随着安徽淮北、蚌埠两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安徽省参加201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园区)考核验收工作全部顺利结束。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地方知识产权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安徽省沿着“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遴选,积极推荐,申报并设立了7个试点示范城市和1个试点园区,在全国处于前列,试点示范城市(园区)的设立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和地区辐射作用。其中,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期限为2年,期满后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考核验收方可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安徽省今年参加验收的试点城市(园区)有马鞍山市、淮北市、蚌埠市和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