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将评选2011年度版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人物

发布时间:2019-08-29 02:40:15


法制网

,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将在全国开展201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的推荐工作。评选结果将于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法制宣传周期间揭晓。

  版权保护重大事件的评选范围包括:版权保护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制定、修订的对版权保护有重要影响的法律法规;具有典型性和影响的重要版权保护成果、重大事件等。

  版权保护重大案件评选范围包括:2011年度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重大版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案件,特别要求所推荐的案件应在2011年内已审结并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范围包括:各级行政、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中,在版权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订、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版权学术和理论研究等领域对版权保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绩、具有显著影响和较强示范作用的代表性人物。(记者胡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