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将付惩罚性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26 00:15:15


  核心提示:小编从省知识产权局昨天在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全面启动2013年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群体性专利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和专利诈骗等违法行为。一旦查实,或将付出三倍惩罚性赔偿,相关法律正在修订中。

  “现在许多企业觉得难,主要难在四个方面。”省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黄志臻副局长分析说,一是调查取证难,特别是涉及到方法类的发明创造;二是由于申请专利时相关专利写得不够好,导致专利质量不高,保护范围较小;三是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采用的是国际上较多使用的“填平原则”,即造成权利人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四是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有待提高。

  “不过,目前我国正在修改专利、商标、,目的就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黄志臻透露说,修订后的专利法将赋予相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更高的职权,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侵权者最高将要付出三倍惩罚性赔偿。,违法成本会高上去。”

  据了解,近年知识产权侵权涉及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社会影响力较大,呈现出涉案金额增大、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突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增长较快、部分地区犯罪情况较为严重、专业化科技化趋势日渐明显、作案手法隐蔽狡猾等特点。在专利违法行为中,还出现了反复侵权和群体性侵权现象。宿迁一家企业就在收到知识产权局认定侵权的决定书后立即改头换面,重新注册了一家企业继续侵权。这种反复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因此,反复侵权和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成为我省今年“护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的对象。

  我省今年的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和整治省内各类商贸企业聚集区、商业街区和专业市场,特别是各类展会、案件多发地区、假冒专利行为严重地区。重点检查的产(商)品为涉及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电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