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累犯的法定情形

发布时间:2019-08-28 12:56:15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着各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案件,世界上也每天发生着各种各样的犯罪事情,这些犯罪是否构成累犯呢?下面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这一篇文章,不构成累犯的法定情形有哪一些?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不构成累犯的法定情形

  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构成累犯,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由此可见,累犯的构成必须基于在法定期限内犯有法定的前后两罪这一犯罪事实,其法定的主观条件是前后两罪均为故意犯罪,,时间条件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新罪。累犯构成的主观条件、刑罚条件和时间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的规定

  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对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的条件,主要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实施前罪时未满18周岁,无论后罪是否已满18周岁,均不构成累犯;第二种观点认为,无论前罪还是后罪,均应不满18周岁,方不构成累犯。相比较而言,第一种观点更为合理。理由在于:

  第一、相关司法解释所认同。:“……前罪实施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据此,司法解释是以实施前罪时的年龄作为排除累犯的时间标准的。

  第二、将实施前后罪的年龄均限制为不满18周岁,会导致此种累犯范围大大缩减。我国刑法规定前后罪间隔时间为5年,假设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刚满14周岁,而其仅仅对8种性质极其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鉴于实践中对此类犯罪的处罚情况,如果将后罪也限制在不满18周岁,将导致累犯的空间大大缩减甚至没有意义。另外,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应当适用缓刑,前罪适用缓刑,则构成累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如果主张前后罪均限制为未满18周岁,将使刑法修正案(八)的新规定丧失意义。

  三、累犯的分类有哪些

  1、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特别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通过学习了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不构成累犯的法定情形包含哪些情况?通过总结一些资料,我们得出来,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以及过失犯罪,也不构成累犯,以上就是小编的总结,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