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发布时间:2019-09-01 09:19:15


  刑罚是我国刑法上的一个比较大的构成部分,拘役管制、有期、无期这四种是我国刑法上对于自由刑的法定分类。对于很多的人来说可能只对于有期和无期比较了解,也有的人肯讷狗知识对于这些处于听说过的状态。那么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呢?接下来就有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及其相关问题。

  一、?

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终身。一般自判决之日起两年后会被减刑,,。在以后的服刑过程根据他的改造表现中还会减刑,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在实际执行中,。,,,,数罪并罚可以到25年,。

  二、

。,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不能少于十三年;,,不能少于二十五年,,不能少于二十年。

: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在内容上表现为对犯罪分子进行强制劳动改造,、教育罪犯,使之成为社会新人的积极作用。

  三、减刑的情形

  减刑是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不能少于十年。”

  该法第八十条规定:,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由此可见,,。你朋友在判决前羁押的这两年时间,。

  以上就是关于及其相关问题,。,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