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是如何组成的?

发布时间:2019-08-12 12:23:15



正文: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