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9-12-05 08:22:15


  网络高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新型问题,例如:网络侵权等。为了解决网络的一些侵权行为,我国在法治宣传的同时还采取了立法等措施规范网络行为。那么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首先,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据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故在判定直接侵权以及网络用户侵权时,: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连带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4条规定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 ? 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在确定网络服务者承担损失扩大责任时,应注意将网络用户责任与网络服务者责任相区别。

        对于间接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知道规则,就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实施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必要措施,任凭网络用户利用其提供的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造成损害,对于该网络用户实施的侵权行为具有放任的间接故意,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网络侵权的类型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

  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

  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

  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

  4、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

  三、网络侵权的界定

  网络侵权界定: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网络空间给予了我们很大的自由,可以在网络上畅所欲言,但这并不代表网络就是法外之地。无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网络世界我们都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