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20 08:29:15


  很多人为了资金流转更方便会选择用存单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那么存单质押流程是什么呢?有哪些方式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以下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存单质押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存单质押的概念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

  二、存单质押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想要申请存单质押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

  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大额存单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授信资料;

  2、借款人和办理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

  3、银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4、借款人按照约定使用贷款;

  5、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6、解除质押存单,并归还存单于客户。

  三、存单质押的方式有几种?

  存单质押的方式有二:

  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

  二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

  此两种方式的质押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权”,其中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分别见于我国《担保法》第75、76条《担保法解释》第100-102条和《物权法》第223、224条。

  目前,存单质押已被各国广泛采用,如在英国等欧洲各地被作为债账或其他应收款担保之列予以认可,而美国《统一商法典》则在最近的修订中把存款账户作为动产担保交易的担保物种类之一,以消除此前因普通法的不确定性而给存款人融资带来的不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存单质押流程是什么相关信息,欢迎参考。存单质押的流程需要借款人、办理行和存款行相互配合,借款人须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存单便会归还予借款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