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下脑瘫儿医院补偿21万

发布时间:2019-08-27 13:12:15


  话还得从头说起。去年10月1日,尤琪仁业已38岁的妻子临产。他们选择了邗江某医院作为接生医院。分娩时,尤妻难产。医院对孕妇实施剖腹产手术,取出孩子。但手术导致尤妻子宫破裂,引起大出血。而剖腹降生的男婴出生后呼吸困难,男婴的脑袋也与常人不同,前额部分呈半环形凹陷。医院临床初步诊断为“宫内窘迫新生儿缺氧导致缺氧性后遗症”。

  当时医生告知家长,孩子不行了,就放弃了治疗,没想到到了第五天小孩仍然没有死亡。

  随后,尤琪仁夫妇多次到医院交涉,但没有结果。今年4月2日,尤琪仁夫妇抱着半岁的脑瘫儿走进了邗江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他们要求医院赔偿60万元。经法律援助中心与医院交涉,医院只能接受10万元左右的补偿数额。双方陷入僵局,期间尤琪仁夫妇多次到医院,甚至采取锁大门等行为。

  后经多次调解,还请来了尤琪仁的亲朋好友协调,尤琪仁和医院达成协议:认定事故为医疗事故,医院愿意赔偿尤琪仁夫妇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费等合计211397.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