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12-28 12:44:15


  农村的房屋需要确权,只有经过确权以后房屋的所有人才对其具有占有和收益的权利,如果农民没有对农村房屋确权,那么是不可以利用房屋来收益的,也不可以将房屋进行转让,所以房屋确权能扩大所有人的权利,那么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三、申请农村房屋确权需要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的确权登记对于农民来说非常重要,只有在确权以后才能对房屋进行民事活动,农民应当填写登记申请表并交给相关部门审核,国土部门在收到申请以后会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如果情况属实的会予以公告,然后就可以登记注册了。以上就是“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