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看外伤诊出“梅毒”两医院结论相异起争议

发布时间:2019-08-29 03:43:15




王女士在医院的走廊里掩面而泣 记者 阚旋 摄

  农妇受外伤,前往医院就诊,抽血检验后,被告知“梅毒抗体筛查:弱阳”。当她前往其他医院就诊,发现信息被联网,险被隔离治疗。奇怪的是,在网上登记却为“淋病”。其他两家医院经检查,否定了她患梅毒的可能。

  受伤:农妇诊断出“梅毒”

  王丽(化名)今年30多岁,是公主岭市某镇一位农妇。7月1日,她被同村一男子砍伤左臂,随后被送往医院。砍人男子已被抓获,当地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第二天王丽前往公主岭市中医院。入院后,医生先给她做了抽血检查。当日下午,结果出来了,检验单上写着:“梅毒抗体筛查:弱阳。”医生告诉她,这说明她感染了梅毒。

  王丽回忆说,当她知道梅毒是什么病时,心里负担很重,但她根本不知道这个病是从何而来。

  意外:“患病”信息上网了

  王丽说,当时她心神不安,就给在家的丈夫打电话:“我检查出梅毒了,是不是你有什么问题,你赶紧上医院来检查吧。”丈夫一听很生气,拒绝检查,还说了许多难听的话。

  为了弄清自己到底是否患病,王丽在亲属陪同下,前往其他医院就诊。求证过程中,她发现她“患病”的信息上了医疗系统的内部网。“只要输入我的身份证号和名字,就显示我得了性病。”王丽说,因此,她到一家医院住院时,先被告知需要隔离治疗。

  追问:两家医院否认她患“梅毒”

  为此,王丽相继前往当地其他医院检测,包括公主岭中心医院在内,共两家医院分别在9月5日及6日做出梅毒检测为“阴性”的报告。

  为此,王丽及亲属一同前往公主岭市中医院协调多次。9月10日上午,院方同意带其到当地疾控部门咨询。但双方协调未果,当日下午在医院发生了冲突。当日,在警方协调下,双方平息冲突。

  医院:未确认只是认为“疑似”

  昨日(9月11日,下同),公主岭市中医院赵副院长说,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规定,公主岭市中医院承担着初筛的工作,有责任且必须上报。登记信息显示在医疗系统内部网上,外人查不到,也理应保密,不应让其他人知情,也不应对患者造成名誉上的影响。

  他说,从目前情况看,医院也只是初步诊断,从未说过确认她肯定是“梅毒”,只是认为“疑似”。

  对于此事的解决,他觉得应该过一段时间,到公主岭市中医院复查或到上一级医院检查,如果结果为阴性,医院将撤消有关“梅毒”的登记。

  质疑:登记上网为“淋病”

  在医疗系统内部网上的登记到底是怎样的?记者辗转取得了登记截图的复印件,显示录入时间为“2008年9月3日”,上面详细标明了王丽的年龄和居住地点等信息。在疾病名称上,竟赫然为“淋病”!对此,赵副院长说,诊断为“疑似梅毒”,但登记却为“淋病”,这应该是因为他们的医院为中医院,诊断病历多使用中医用语,在改为西医用语时出现了偏差。

  卫生局:调查清楚后再处理

  昨日下午,公主岭市卫生局防疫监督科王科长详细询问了双方的情况。她说,按照相关规定,公主岭市中医院这个级别的医院,只能负责初筛,而由上级医院复查。初筛并非最终结果,但按规定应该上报,原则上“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应该区别上报。初步诊断与录入信息不相符,确实存在问题。其他两家医院的诊断,可以说明问题,她将协调公主岭市中医院。调查清楚后,一旦出现误差,将会立即在内部网上更正。

  对于王丽亲属提出,要求公主岭市中医院给予两万元的精神赔偿,公主岭市卫生局建议,调查清楚后双方再协商。(彭洪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