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疗事故:脑瘫儿获赔百万

发布时间:2019-11-17 06:39:15


儿童医疗事故:脑瘫儿获赔百万

医院将分30年给付 患儿家长现身说法 资深法官指点迷津 五步解析如何打赢医疗纠纷官司

  王某夫妇儿子出生后被确诊为脑瘫 历时4年诉讼 打赢本市最高额医疗事故赔偿官司———

  本报讯 记者从北京市高院获悉,北京市有史以来的最高额医疗事故赔偿案刚刚落幕。

  随着北京市高院二审的一纸宣判,王某夫妇为因医疗事故而脑瘫的5岁儿子争取到了友谊医院116万元的赔偿,医院将分30年给付。

  自2001年孩子被诊断为脑瘫后,王某夫妇一边四处寻医问药,一边与医院展开了历时4年的官司。在这4年中,夫妇俩一直坚持认为,医院应该为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后果负责。

  在打赢这场官司后,夫妇二人向记者表示,愿意将在历时4年的诉讼中总结出的一些经验与有着同样经历的人分享。

  王某夫妇称:“一起医疗事故对一家医院来讲可能只是万分之一的几率,但对一个家庭而言,则是百分之百的打击……”

  昨天,一名承办过多起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官在接受采访时,也希望能够从法律角度,针对此类官司中的一些准备问题进行说明,以便当事人少走弯路。

  事件回放

  时间         事件

  2000年4月13日    王某夫妇的儿子在友谊医院出生,孩子曾经因窒息进行过抢救

  2000年9月      在垂杨柳医院儿科孩子被确诊为脑瘫

  2002年5月20日    王某夫妇向一中院递交起诉

,赔偿160余万元。一审后双方均提出上诉

  2005年2月      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减轻了医院10%的责任,判决医院赔偿116万元

  

  步骤1 封存病历学问大

  不要轻易透露病历号

  据王某夫妇讲述,在2001年3月,孩子被诊断为脑瘫后,他们二人就找到友谊医院要求封存病历。按照现在的规定,患者家属提出封存病历后,可以到病案室拿到病历进行复印,保证手中留有备份。

  步骤分析:病历是患者住院时的实际记录,进入诉讼阶段,病历属于有着很强证明力的重要证据。

  经验分享:据夫妇二人描述,因当时没有经验,在要求医院封存病历时事先讲出了病历号,此后他们一直怀疑医院查找到病历在交给患者之前进行过涂改,“其中几页病历是不是医院后加上去的,到现在谁也说不清。因此建议当有类似纠纷需要查病历时,不要轻易透露病历号。”

 

  步骤2 申请鉴定别嫌烦

  需区市两级事故鉴定

  夫妇俩拿着病历到所属的区、市卫生局两级医疗事故鉴定中心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最终,市属的鉴定结果认定二人之子的脑瘫是由于医院的医疗事故造成的。此后,二人拿着该份鉴定在一中院对友谊医院提起了诉讼。

  步骤分析:,在进行诉讼之前,当事人最好先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一来可以确定是否按照医疗事故纠纷进行起诉(如果鉴定不是医疗事故,那么则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另行起诉),二来可以减少诉讼的时间和成本。起诉前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是法庭可以采信的证据。如果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事故鉴定,那么当事人就要本着配合和信任的原则,但后一种鉴定申请可能会拖长审理时间。

  经验分享:夫妇俩表示,第一次申请区卫生局进行事故鉴定结果对自己是很不利的,但市卫生局结果就整体翻盘,所以一定要坚持走完两级事故鉴定。而且从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以来,类似事故由区、市两级的医学会来进行,这对患者将更加有利。

  步骤3 证据庭前准备好

  各种费用收据要保存

  证据准备是最难也是最耗费心力的一环,从起诉书上来看,夫妇俩必须为要求医院赔偿的各项费用提供证据:

  治疗费:这是最难取证的一环,因为必须有医院正式出具的治疗建议和治疗费用,但一般医院都不愿意出具类似证明。(夫妇俩一直让儿子在康复中心就诊,康复中心出具的证明解决了这一问题。)

  误工费:需要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残疾人生活补助:提供当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平均生活收入

  护理费、陪护费:向家政公司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

  交通费:出具乘坐交通工具的车票

  法官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精神,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原则是将受损人的损失“填平”,对医院方面没有惩罚的性质。因此,主张权利的一方就必须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证明,直接损失确实存在,预计发生的损失也要有相关的证据支持。提前将证据准备好,一次开庭质证一次完结,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好处。

  步骤4 聘请律师得慎重

  索赔额别让律师“带偏”

  王某夫妇称:“全北京有十几名专门进行医疗纠纷诉讼的律师,其中一些人曾经从事过医疗职业,了解很多专业知识,因此在诉讼时不会吃亏。但是请律师一定要对律师的职业操守进行严格把关。”

  法官分析:在进行此类诉讼时,当事人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能律师说索赔多少,自己就要多少,否则很容易造成心理失衡。

  步骤5 分清调查与辩论

  法庭辩论别被牵着走

  王某夫妇表示,在法庭辩论中会遇到“重重陷阱”。举例来说,如果院方表示“我们在治疗过程中没有违反医学常规,因此与孩子的脑瘫无关……”这时一般人就会马上想“医学常规是什么?”然后整个辩论就被对方带着去找什么是医学常规。

  其实医学常规是什么应该由医院方面进行举证,患者这方只要坚持医院的行为对自己产生了损害并且举出相关的赔偿依据即可,不能被医院牵着走。

  法官分析:法庭审理案件分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调查阶段需要当事人将事实讲清楚,而在辩论阶段就需要当事人说出依据什么法律提出的诉讼请求。但在审理过程中,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要向法庭说清法律依据,只是不停地陈述事实,这对案件审理没有任何帮助。

  在采访结束前,夫妇俩讲了这么一段话:“遇到这样的事,千万不能去闹,否则本来有理的也就变成没理了……”同时他们还表示,如果医院方面当初多一点责任心,那么这场事故、这场官司可能就不会发生———虽然打赢了官司,但他们还是希望这一切根本就不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