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代签字抢救患者得分清责任避免医患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10 04:55:15


  从3月1日起,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将在青岛医疗机构开始实行,其中一条新规定——“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引起了各方关注。记者2月6日调查发现,医院代签权解禁受到患者和医生们的普遍欢迎,能够让医院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挽救生命,但叫好声中还存在着医疗费用、医生责任等方面的隐忧,还需要配套文件解除医院后顾之忧。

  尽管医院和患者都认为新政策能够更有效救治患者,但这依然难以回避一个前提,就是如何保证医疗机构愿意去代签?

  青医附院副院长、ICU主任医师孙运波介绍说:“碰上三无患者,即无钱、无家属、无证件的患者,医院最发愁的就是医疗费用问题。”孙运波告诉记者,很多无人签字的手术,往往都是由于患者没有支付能力,医院必须垫付医疗费用,因此产生的大量坏账会让医院背负沉重的经济压力。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在代签字抢救患者过程中,医院还有难言之隐,就是手术可能会产生各种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如果在事后,患者或家属以医院未经同意擅自手术为理由,把医院推上被告席,这就会在无形中增大医生们的医疗责任,这也就会增加医生在实际操作中的顾虑。

  孙运波认为,,但还需要具体细则予以完善,,医院代签字是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那么“无法及时签字”究竟该如何界定?

  “家属未及时赶到医院肯定算无法及时签字,但如果家属在现场不愿签字那算不算呢?还有家属如果决定放弃手术治疗不肯签字,但医生觉得患者还有救治希望,医院能不能代签字?”孙运波认为,,界定清楚医生的责任分担,明确紧急情况的各种情形,避免医疗纠纷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距新政策落地仅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还有大量的实际问题要解决,这也需要政府部门在财政上给予专款扶持,比如设立抢救患者的绿色通道,免除医院的后顾之忧。记者 单俊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