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手术不当致死案今日开庭

发布时间:2019-08-16 00:10:15


宋律师和原告在一起

,原告委托医疗纠纷律师网站长、山东省律协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为代理人。

2006年2月23日上午9时许,,原告死者之子王望誉、王望辉及其代理律师到庭参加诉讼,案情摘要:患者王东岸于2005年1月11日因肠梗阻入江西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胃肠外科,1月13日在全麻下行剖腹探查术,术中行左半结肠切除及盲肠插管造瘘术,术后一个半月结肠瘘仍无好转之势,于3月14日在全麻下行右侧横结肠造瘘术,最终仍因高位空肠瘘、腹壁切口感染、严重低蛋白血症、上消化道出血、多器官功能衰竭等,经抢救无效于4月13日凌晨3:55分死亡出院。

审理过程中,原告代理人宋律师以医学鉴定及司法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为由,被告方(江西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双方就被告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是否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本案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庭审结束时,被告方不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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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属诉江西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手术手术不当致死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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