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眼科门”后遗症

发布时间:2019-08-07 16:50:15


上海“眼科门”之前,阿瓦斯汀在国内眼科临床的使用早已遍地开花,这个未经官方许可的治疗方案便宜又有效,从未出过大麻烦。但事发后,利益当前,医院、制药公司和病人各有各的小算盘。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收治的61名因使用阿瓦斯汀(Avastin)引起不良反应的病人,已有10人痊愈出院。”9月14日,上海市卫生局对外通报的这条简讯,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一医院)集中收治的“眼科门”受害者中,引起了强烈不满。

  时至9月20日,坚决要个说法的二十来号病人,散落在一条三十余米的长廊穿过的十多间病房内。一个多星期来,身边的病友走空了三分之二,更让他们觉得“渐渐被逼向了墙角”。

  对于这种感受,在8号楼这栋眼科小楼内,尚能切身体会的恐怕要数医生们了。十多天前,媒体爆出“55人因注射阿瓦斯汀失明”的消息,“在医生中间炸开了锅”。“怎么能说是‘失明’?失明是指眼睛丧失感光能力,那还了得?”一说起病人“失明”,医生如蒙深冤。

  “看不见就是失明”,病人的焦灼,就是这样直截了当。“现在怎么能说是‘痊愈’?我的视力在注射后有明显下降,现在还感觉眼球上有一层白膜。”陈松是第一批“带头”出院的病患之一,现在他觉得当初一丝松动,就让院方得寸进尺。

  和解协议

  “对门的老先生出院,主任医师横竖向他作揖,那真是求爷爷告奶奶。”患者张浩说。

  后来,眼看一个个床位空出来,他们才打听到出院的病人与医院之间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或《病患协议书》),并从院方领了一笔“补偿金”,少则一两千,多则上万。

  这份咄咄怪异的《和解协议》第三条,白纸黑字写明了“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乙方代理人及其亲属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张浩形容房里的两位病友,“突然一声不吭就走了”,再问其他离开的病人,一个个都神秘起来。等院方“工作组”的工作做到自己头上,张浩坚持要对方给出一个此次事件的鉴定结果,导致双方多次不欢而散,甚至被威胁“要以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论处”。

  在这份院方出具的《和解协议》里,对玻璃体注射阿瓦斯汀后的情况下的断语是“眼睛疼痛、红肿等异常”;而作为“乙方”接受“和解”的病人,则“符合市级专家组制定的出院标准”。

  陈松等一批已经离院的病患在签订《和解协议》时,也曾对“术后异常”这一断语持有很大异议,但部分病人要求加入“视力下降”的描述,被院方断然拒绝。

  最终,他们还是接受了这笔院方“因本次事件支付给乙方的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并且得到院方口头承诺,可酌情进入正式的赔偿程序”。

  谈及“补偿金”却没有“误工费”,医务处的徐医生给出的解释是:“误工费属于医疗事故的赔偿范畴,现在事情尚无定论,所以不涉及误工费的理赔事宜。”但是,在《和解协议》的第二款中绕弯子地写着“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等费用”,第一款更赫然写明“依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后,甲乙双方因甲方的行为而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

  部分病人出于对这份“打包票”似的《和解协议》的不满,最终获得的院方“妥协”,。

,但是仍感大势已去,“现在院方对事实的认定打马虎眼,,一旦我们患者再有对事实认定的争议,那么在法庭上就要驳倒国家下的定论,可能吗?”

  其实,作为一款癌症治疗的畅销药,阿瓦斯汀用于眼科治疗在国内尚未取得许可,是铁一般的事实,已经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根据该法第48条规定,药品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应按假药论处。

  据上海市某医院负责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的律师赵佳衡称,“像这样院方向患者施用假药的情节,不仅院方理应对患者进行赔偿,、药监局等主管部门的重罚,甚至有必要采取刑事介入的手段。”

  医患相依

  张浩是听说市一医院的阿瓦斯汀注射对黄斑变性等症的治疗效果良好,才慕名而来,没想到就撞上了这事。

  在这一个多星期为了消除“注射后不良反应”而进行的康复治疗中,他每日服用医护人员统一配送的一小瓶盖各色药丸,“也不说是什么”,而原先的辅助治疗药物“沃丽汀”等则被停药。

  他是从离去的病人领取的《出院小结》上,才猜测自己受到的是“全身抗生素激素治疗”,包括“静脉滴注万古霉素、头孢拉定、地塞米松”等。因为至今没有对“术后不良反应”起因的定论,张浩服药的时候战战兢兢,“医院不给个明确的说法,我对今后的恢复感到很不安。”

  一开始,这种情绪在病房里弥漫,促使病人们互留联系方式,制定了一张“病友录”。但随着“工作小组”开始展开攻势,病人之间尚未成形的联动就被打破了。

  从苏州来上海就医的徐女士,一副金边眼镜盖过了半张脸,怯怯的眼神逢人就避。在离开医院的前夜,病友们才知道她是借用了亲戚的医保卡“冒名”前来就医,怕院方深究下去,她就主动提出走人了。

  她隔床的一位村妇,眼底血迹未消,就被大老远从市郊南汇赶来的女儿催着回家,“家里还养着一群鸡鸭,等着喂呢”,一纸《和解协议》对她们来说是意外的补偿。

  “大家想着今后还要来医院治,现在人请你出去,以后你求人进门。特别是像黄斑变性这个病,是个不治之症,无法根治,只能靠用药延缓病情。”张浩一摊手,“医患相依,实不得已。”

  9月6日接受阿瓦斯汀注射而“中招”的李娜,早在两年前就开始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阿瓦斯汀的注射治疗。只是那时候十几个人合用一瓶100mg/4ml的药,每针要400多块钱,现在则由约四十个病人合用一瓶,每针降价到180块。

  外界还在为医院用什么瞒天过海的招,得到阿瓦斯汀这种尚未在国内获批上市的药而错愕的时候,阿瓦斯汀在国内眼科临床的使用却早已遍地开花。除了市一医院,上海市以此种疗法闻名的还有新华医院,北京则有协和医院。目前全国至少有三十家已经开展了类似治疗或研究,其中不乏四川华西医院等知名三甲医院。

  就在两个多月前,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生分会就在市一医院开展了“有关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诊疗规范”推广课。2008年由该组织编写的《眼科临床指南》中,就曾提到“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支持玻璃体内注射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抑制剂来治疗晚期黄斑变性”。而阿瓦斯汀就是被默认为是“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抑制剂”来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