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路征收国有出让土地补偿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08 07:02:15


     “要致富,先修路”,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它说明了修路对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因此国家为了大力促进经济建设,也为了增加交通的便利性,修建了许多公里,那当国家为了修公路而征收了国有出让土地该怎么补偿当事人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修公路征收国有出让土地补偿的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修路的征收范围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1、国道不少于20米;

  2、省道不少于15米;

  3、县道不少于10米;

  4、乡道不少于5米。

  5、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1、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3、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4、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植物,或者对他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依法取得的采矿权等合法权利予以限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二、农村修路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将第四十七条修改为: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而上述补偿安置费标准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各省市区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不一,因此具体的补偿多少要看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修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才能确定。

  三丶修公路征收国有出让土地补偿标准

  首先,,分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简称集体所有)和全民所有(也称为国家所有),也就有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包括村集体、乡镇集体等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

  至于赔偿,一般集体土地(目前比较多的是农村土地征用)根据各地的标准进行一定的赔偿到集体,再分配到集体里的人员。国有已出让的用地赔偿,则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地段等,主要还是地面建筑物的赔偿为主。

  目前,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里规定的只是对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的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后,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无偿收回的,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就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包含在房屋的价值之中。

  根据以上对各个法律规定的分析,对于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虽然法律规定不统一,相互之间不衔接,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建立的基本制度是”房地一体“的补偿制度,即通过对土地上的房屋及不动产进行补偿的形式对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征收的房屋进行一体化补偿,房屋及不动产的补偿价值中包含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价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制度延续了《物权法》的补偿制度,都体现为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不动产的补偿形式,只不过《物权法》还规定了退还相应出让金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土地开发的实际情况“也可以理解为土地上房屋及不动产的建设情况,与对土地上的房屋及不动产进行补偿的规定也基本一致,只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考虑了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的价值实际体现为土地的市场价值,在评估土地上的房屋价值时可以考虑进去。

  因而,我们国家并没有建立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的补偿标准和办法,而是采取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不动产价值进行补偿的基本形式实现对土地和房屋的一体化补偿。

  修路是对国家经济建设,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重要意义的,因此修路大家一定要多多支持,对于修路的相关补偿,大家一定要拿到自己应该有的份额但也不应该为了更多的补偿而当钉子户。以上就是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的修公路征收国有出让土地补偿的标准的相关知识如还有疑问,可联系小编继续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