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民事纠纷吗

发布时间:2019-08-21 16:35:15


  问:我和本村村民王某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村里的调解委员会给我们做了调解,双方还写了书面的调解书。现在我心里不太踏实,这调解委员会能处理这种民事纠纷吗?有没有法律效力呀?

  答: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据此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民间调解。

  所谓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斡旋、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一般是事实比较清楚、情节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具体包括一般的民事纠纷、未构成犯罪和未违反治安管理的民事违法行为引起的纠纷、轻微刑事违法行为引起的纠纷及违反社会公德引起的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进行调解时应当遵循合法原则、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来进行调解。